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主旨:轉知教育部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、師
資職前教育等相關業務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3年3月7日臺教師(四)字第1132600620號函辦
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辦理旨揭業務,規劃於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
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部擔任行政工作,工作內容、資格條
件及商借期間等說明,請詳參前開教育部原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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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3-1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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