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臺北市民族國小

公告彙整

113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(重讀)申請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
一、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(重讀)申請及審查原則辦理。
二、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,評估學生本人身心發展狀況、學習需要及意願代為向學校申請,請於113年4月10日(星期三)前,填妥申請表及應備資料向所屬設籍學校「註冊組」申請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3-15|

{{ $t('FEZ005') }} 67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