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體育獎勵金申請書相關作業繳交表件說明如下
(一)戶籍證明:「選手」請檢附最近一年(自113年8月1日之後)個人戶籍謄本正本(不可省略記事),以利初審作業,未檢附者,不予以審查。
(二)賽事成績證明:113學年度第2學期(自114年2月1日至 114年7月31日止)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。
(三)賽事秩序冊:請彙整封面、競賽規程、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(隊職員及教練姓名)等佐證資料。
請於114.8.22(五)前,繳交資料至 學務處 體育組。
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 學務處 體育組 宋老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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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8-11|
{{ $t('FEZ005') }} 149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