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中華民國滑冰協會註銷翁慧茹君教練證
旨揭人員業經該會召開紀律委員會審議後,決議確認有 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第4條 之1第2款情形,依同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各 級教練證,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,3年不受理其參加各 級教練資格檢定。
二、射箭協會註銷教練證
旨揭人員業經該會查有違反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 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相關規定,經該會114年7月14日紀 律委員會決議如下:
(一)宋佳駿:註銷各級教練證,且2年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 資格檢定。
(二)余奕辰:註銷各級教練證,且3年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 資格檢定。
三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舞蹈總會註銷廖豐盛君教練證
旨揭人員經該會紀律委員會審議確認有「特定體育團體建 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(下稱本辦法)第4條情 形,依本辦法第13條第2項規定註銷各級教練證,終身不受 理其申請教練資格檢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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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8-1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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