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目的為增加本 校 經濟弱勢 之 學生參與課外社團機會,以培育學生多元能力或興趣 。
二、實施 對象
(一) 符合「低收入戶」、「中低收入戶」 、 「安心就學」 或符合「家中突逢變故」資格 者。
(二) 為該學期社團正取者 即 報名完成並 於期限內完成繳費 。
(三) 並 經校內課外社團委員會(或其他委員會審查認定 有需求之學生。
三、辦理時間
於9/1(一)開學後一週內提出申請,並於9/5(五)以前繳交「社團弱勢學生減免審核表」及相關資料至學務處訓育組。
預計於第二週 或第三週 召 開臨時社團委員會進行審議 。
四、其他相關實施內容請參閱實施計畫以及社團弱勢學生減免審核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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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8-1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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