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跆拳道
(一)連文生:保留相關證照、暫停擔任教練及裁判等相關職 務(114年10月13日至115年10月12日)。
(二)羅財旺:註銷其各級教練證,且3年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 練資格檢定(114年7月2日至117年7月1日)。
(三)林保福:保留相關證照,暫停擔任教練及裁判相關職務 (114年5月25日至115年5月24日)。
(四)林宗杰:修正為追溯自113年5月5日至114年5月3日暫停 擔任教練及裁判相關職務,並自114年10月13日恢復其各級教練證資格。
(五)姜新銀:註銷其各級教練證,且終身不得申請教練資格 檢定;另註銷其各級裁判證,且3年內不受理其參加各級 裁判資格檢定(114年10月13日至117年10月12日)。
中華民國藤球協會註銷郭俊賢教練證
旨揭人員經該會查有違反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 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第4條第1款規定,並經該會於114年11 月7日第3次紀律委員會決議,依同辦法第13條規定註銷其 各級教練證,且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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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2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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