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主旨: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5學
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行政及十二年國民基
本教育相關業務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國教署115年4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1640號函辦
理。
二、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,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
以下學校(不含偏遠、離島、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
在12班以下之學校)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臺中辦公室擔
任行政工作,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函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4-23|
{{ $t('FEZ005') }} 7|